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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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优势和独特作用,以实际行动助推天津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57号)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起草了《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文件印发各区民政局和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二、附件的内容

附件《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两部分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十个一批”重点任务,即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壮大一批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人力队伍、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指数、建设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推出一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培育一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品牌项目、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服务一批促进经济布局优化的产业集群、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并附完成时间安排。

第三部分为阶段步骤。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9月至12月)。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市民政局建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社会组织工作的局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各相关处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专项行动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管处牵头落实,政务服务处、社会组织党建处、社会组织服务处、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服务,各处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购买服务、税收减免、项目委托、职能转移、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先进评选等工作考虑,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拓宽通报展示渠道。市民政局与各区民政局共同做好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素材报送等工作,及时宣传行业协会商会优秀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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