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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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 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民电〔2021〕24号)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

二、《通知》的内容

《通知》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自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勤俭节约办会意识,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为“五个一批”,一是减免一批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二是降低一批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其他各类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三是规范一批收费,严格依规依章程收取会费,严格按照发展改革等部门的要求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四是查处一批收费,对未按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或会费收取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经两次书面通知,逾期未报送整改方案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力度。五是通报一批收费,通报表扬一批减免或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

第三部分为方法步骤,一是部署启动阶段,各区民政局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自查自清阶段,行业协会商会结合2020年度年报工作,同步组织实施一次“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在年报系统中如实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三是重点清理阶段,对会费收取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进行督促整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督促整改。四是集中公示阶段,将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信用中国”网站和政务官网进行公示。五是信息报送阶段,各区民政局2021年7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为各区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天津市市属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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