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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一、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范围是什么?

本市(含驻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程序是什么?

(一)个人申请;

(二)单位推荐;

(三)现场提交申报资料;

(四)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

(六)公示及颁证。

具体相关要求见《通知》,咨询电话:83767554。

三、天津市高级社会工作师申报条件有哪些?

1.坚定正确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积极维护职业形象。

2.符合参加高级社工师考试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和相关社会工作年限要求。

3.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达到规定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4.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

5.申报人员近5年来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75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2)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150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6.申报人员近5年来社会工作业绩和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3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或2项地市级社会工作研究课题;

(3)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1个省部级及以上或2个地市级社会工作政策、标准、工作方案草案的制定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

(4)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模式或案例等,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或在省(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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