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2-0006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发〔2022〕8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天津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47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推动下,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深入宣传,民政服务对象法治意识明显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民政领域依法治理效果显著增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民发202177号)要求,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以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健全普法责任制为保障,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各级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能力显著增强,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贴近人民,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扣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时期民政重点任务开展普法工作;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把普法融入民政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宣传解读、开展交流、举办讲座、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突出强调民法典在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促进家庭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自觉把民法典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标尺,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基本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通过民政服务办理、专题培训、公益宣传、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等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相关规定,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

(四)持续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持续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民政系统“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全面依法履职,自觉规范行政行为,自觉维护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把法治意识贯穿依法行政的全过程。

(五)着力宣传与民政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着力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公平竞争、风险防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防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着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法治环境。着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着力宣传行政区划、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专项行政管理。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把党内法规的学习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培训、执法资格证培训等各类培训,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相关法治培训。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广泛宣传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持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倡导文明祭奠、绿色祭奠、安全祭奠,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办理丧事活动。落实民政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塑造民政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利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倡导制作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有民政特色的法治宣传作品,讲好民政法治文化故事。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民政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在立法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力度,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加强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在社会组织服务与监管、婚姻与收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工作中加强普法力度,不断强化服务对象法治意识、规则意识。

(二)在社会治理中开展普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群众依法自治观念。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健全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制度。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办事。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公益项目,畅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普法途径。

(三)推动普法内容和方式创新。坚持深入基层,紧贴群众需求,推进普法内容和形式创新,注重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乐于接受,形成观念,付诸行动。在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普法效果。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

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重大普法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内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夯实普法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保障,确保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各类民政宣传媒介,加强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权威解读,注重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法用法,加大对民政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民政干部和执法人员普法培训,大力提升民政干部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着力培养普法工做骨干。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实际注重将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等充实到基层民政普法宣讲力量之中,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