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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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2-000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22〕2号
主    题 :
民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相关社会组织,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22〕5号)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31日。

    三、宣传内容

    (一)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

    (二)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三)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

    (四)社会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

    (五)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成果;

    (六)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

    (七)“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四、宣传方式

    (一)积极联合新闻媒体,以社会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兜底服务、“五社联动”等为重点,综合使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视频类应用等新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形式,全面、深入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

    (二)市社会工作协会、各区社会工作协会、各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组织,要广泛动员会员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联动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在校师生,开展各层面社会工作理论研讨、实践总结、案例推介等活动。

    (三)各级民政事业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工站、各相关社会组织,要在服务场所中,标明、张贴、悬挂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畅通社会工作服务渠道,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四)各区要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工站结合社工站日常服务内容以及“快递小哥暖心益站”建设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打造本地社会工作服务品牌。

    (五)各区要面向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相关社会组织及民政事业单位中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等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教育,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参加继续教育。引导各类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所丰富课外实习、实训或实践活动,深入学习掌握社会工作最新发展成果,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社会工作宣传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扩面提质,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切实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二)各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科学防控、节俭高效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

    (三)各区民政部门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邮箱smzjsgc@tj.gov.cn。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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