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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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公墓 (骨灰堂)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1-000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规〔2021〕3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农业农村委

                          2021年3月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殡葬服务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项目

(一)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乡居民提供遗体安葬或骨灰安葬(放)服务的公共安葬(放)设施,包括区级、乡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二)公益性骨灰堂收费项目为管理费。主要包括骨灰堂运营维护、日常管理、卫生、垃圾清运。

(三)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为墓葬费和管理费。

1. 墓葬费主要包括建设墓穴、墓碑、运输、安装的材料、人工劳务费用。

2. 管理费主要包括公墓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

二、收费标准

(一)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结合本辖区内殡葬服务设施基本情况,拟定最高指导价格标准,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

(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依据公开的最高指导价格标准,结合基本支出测算依据和本地实际,集体研究拟定具体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将拟定的具体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报区民政、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后向社会公开。

三、动态调整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需进行收费调整的,应在最高指导价格标准内,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并向辖区民政、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监督管理

(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应在服务窗口、大屏幕、平台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年度终了财务报表等涉及收费有关事项,确保成本费用收取的真实性、透明性、合理性。

(二)加强“两个结合”。区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采用“检监”结合、“投检”结合方式,通过制定随机抽查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和以投诉举报为线索的专项检查,依法依规调查处置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

(三)严格执法检查。区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若确实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