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1-000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21〕9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市属殡葬服务单位

为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以“一束鲜花寄亲人,暖心服务在清明”为主题,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满足市民清明祭扫需求,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内容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区民政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结合各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二)倡导文明祭扫方式

各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一是大力倡导祭扫群众采取在市民政局官网、“津心办”APP登录网上祭扫平台,建立个性化的纪念馆,进行免费网上祭扫;二是通过网上祭扫平台,使用家庭追思会引导视频,实现全时全域居家追思祭扫;三是通过创建网上祭扫小程序、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四是指导殡葬服务机构通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五是引导群众采用不抱骨灰盒、采用灵位牌、遗像等简约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六是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七是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八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继续大力推广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一是推广市民采用骨灰撒海、草坪葬、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法安葬逝者;二是在公墓推广开发植树葬、花坛葬、壁葬等绿色生态葬法;三是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好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大安全工作保障

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与公安、交管、消防、交通、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抓安全工作合力。各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特别要针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周边烧纸、售卖迷信用品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做好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大气污染,为群众文明祭扫创造良好环境。

(五)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在做好祭扫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

(六)规范殡葬服务市场

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对殡葬服务市场的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主动加强与属地公安、城市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在道路、居民区、殡葬服务场所等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违规行为的查处。结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统筹做好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民政局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指导下,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提请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与公安、交管、消防、交通、卫健等部门齐抓共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

(二)加大宣传引导。清明节社会广泛关注,要在加强平时日常宣传的基础上,抓住有利时机,做好清明期间殡葬工作的新闻和舆论宣传。一是要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总结和宣传各区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二是要用好殡葬服务单位、社区宣传阵地,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要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推动解决力度,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三)加强应急值守。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四)加强信息报送。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各区民政局要落实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于3月20日前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或通知;4月3日至5日每日13时前统一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月7日前上报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附件: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殡葬处 朱金方;

联系电话:8813470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