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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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239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20〕29号
主    题 :
民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先后就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城乡基层治理领导、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等出台系列文件,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形成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实践经验。《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了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成果,为街道依法履职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保障,是我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打造融合高效的基层治理格局。各区、各街道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职责,带头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推进新时代街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学习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

各区、各街道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条例》所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法制化精细化水平。要准确把握街道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深化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制约街道工作的瓶颈问题,大力提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服务管理能力、组织动员能力、服务居民能力,构建简约高效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要准确把握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定位,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基层治理中的战区地位,建立健全街道、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努力创建党建引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提升善治水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新任务,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公共公务、公共管理和平安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强。

三、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各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有目标、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学习贯彻工作,形成统筹推进、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落实《条例》内容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全面落实。各街道要采取学习培训、主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做到全员覆盖、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要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条例》规定。要注重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普及《条例》内容,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街道工作,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区《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前报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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