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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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孺子牛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84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18〕6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

为充分激励广大民政工作者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孺子牛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3号)精神,现就做好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企事业单位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干部、职工。

 天津市推荐名额为1名。

 二、推荐条件

“孺子牛奖”推荐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国民政系统具有影响。

(一)勇于改革创新,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堪称楷模;

(三)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取得显著效益。

  三、组织领导和推荐办法

 (一)组织领导。“孺子牛奖”推荐工作,由民政“孺子牛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人事

 (二)评选方法。民政厅局组织推荐本地“孺子牛奖”拟推荐人,经市民政“孺子牛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审核后,推选出正式候选人报民政部。

 (三)表彰形式。民政部将“孺子牛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孺子牛奖”奖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评选要求

 “孺子牛奖”主要奖励全国民政系统中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工作人员。人选原则上要求评选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主要推荐基层的干部职工,副局级(含)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各区民政局要严格标准,对推荐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质量。坚持群众路线,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的过程,成为宣传本地区民政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的过程。民政也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考察

    区民政局“孺子牛奖”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材料须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民政人事,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孺子牛奖”审批表》(“推选意见”栏需区民政局填写盖章,表格可从民政部网站下载),先进事迹简介(8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可一并提供。

根据工作安排,民政部将统一组织在有关媒体对“孺子牛奖”获得者进行宣传,并编辑出版《孺子牛》报告文学集。正式推选出候选人后,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撰写“孺子牛奖”候选人报告文学(1.5万字左右,附候选人工作照、生活照若干),于2018年10月17日前报民政人事

 

 

 

天津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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