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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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62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办发〔2019〕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考核的通知》(国管办发〔201727号)精神,按照市分类办《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分类办〔20191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津机管发〔201745号)和《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机管发〔201759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全局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100%,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垃圾分类及处理方案

(一)可回收物。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旧电脑、废旧打印机、旧家具等,均通过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系统APP,交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其中,废弃电子电器产品需建立台账,对种类、数量、规格、去向等进行详细记录。

(二)餐厨垃圾。本单位食堂产生的废油、剩菜、剩饭、果核、菜叶等餐厨垃圾,由食堂负责进行管理,设置密封桶进行单独存放,并制定管理制度和台账,对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去向和处理方式进行详细记录,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溶剂等,由物业人员进行管理,在收集、储存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如使用专门容器,设置专门场所,进行单独存放、密闭保存或避光保存等)。杜绝有害垃圾产生环境污染或其他安全危害。有害垃圾均通过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系统APP,交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

(四)其他垃圾。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设置投放设施,注意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环境,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投放,由环卫系统进行收运处理。

三、  管理措施

(一)建立相关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制制度和台账制度,按照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将相关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张贴公布,宣讲贯彻。

(二)完善相关设施。在大厅、通道及办公室等位置设置分类垃圾设施,张贴分类标识,选用环保袋、篮、桶、箱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讲培训、发放手册、开展活动等方式,号召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

(四)加强考核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本单位考核体系当中,加强检查监督,保证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2.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20194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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