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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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进一步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5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发〔2020〕13号
主    题 :
民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

    按照《民政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进一步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37号)要求,现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东湖新城社区全体社区工作者的重要回信精神,既体现了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又充分肯定了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既凸显了社区防控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又为当前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各区民政部门和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领会重要回信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坚持不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键靠社区的重要性。各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区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慎终如始,坚持不懈,切实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动力,抓实抓细当前社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重点抓好新形势下社区防控常态化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是当前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新的考验。各区民政部门要抓紧抓细抓实社区防控常态化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指导城乡社区组织优化社区防控措施,筑牢社区防控安全屏障。要指导城乡社区组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配合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协助开展好复工企业出入口管理、体温监测、健康码推广、消杀防疫等工作,不得人为给务工人员返岗复工设置障碍。要落实好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做好社区内人员特别是来自境外和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摸排、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等工作,按要求报送社区疫情信息。要用好社区微信群、社区公众号、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健康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充分认识社区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避免参与群体性活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电梯间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社区环境整洁有序。

三、着力开展精准化精细化社区服务工作。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动员楼门栋长、居(村)民小组长、小巷管家、志愿者等力量加强入户走访和邻里关照,及时掌握因疫情或患病陷入生活困境人员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重点做好社区孤寡独居老人、困境儿童、重病重残等重点群体的关爱照顾,坚决防止出现冲击道德底线的问题。要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的关爱,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其基本诉求,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做好社区内居民、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工作,尽量方便居民群众生活。要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社区内重点人员的情绪引导、生活保障、心理慰藉等工作,确保社区和谐稳定。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特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有需要的居民开展心理辅导、资源链接的专业服务,在联系服务居民群众上多用情,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上多用心,在组织凝聚居民群众上多用力,进一步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四、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各区要严格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实施方案》、《关于对网格员实施关爱激励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落实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发放、宣传表彰奖励、关心慰问、轮休倒休、职业伤害保障、职业空间拓展、容错免责保护等措施,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再接再厉、主动担当,全身心投入到社区防控工作中。要时刻关注社区防控需求,继续加大对社区防控一线的人员、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多提供工作支持,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工作要求,加强社区防控信息化支撑,杜绝形式主义,让社区工作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社区疫情防控上,为奋力实现“双胜双赢”奠定坚实基础。

各区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民政局。

附件:民政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进一

      步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