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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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彩管理随机抽查事项

检查项目

对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销售的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

本市福利彩票销售代销者(福利彩票销售站点)

检查层级

市级权限

检查主体

市民政局

检查内容

1.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2.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3.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4.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5.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检查方法及要求

1.根据双随机结果,细化检查计划,落实参加人员、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2.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向检查对象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人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
3.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人口头反应检查情况;相关检查过程留痕存档。
4.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适时组织回访复查。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立案查处的,另行立案处理。

检查依据

《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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