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769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宫丽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有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心理保护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及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立足职责,多措并举,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突出婚姻家庭辅导全流程。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婚姻家庭辅导融入婚前、婚中、离婚冷静期、婚后等各个环节,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全流程管理。一是强化婚前辅导,婚姻登记机关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线上微课堂等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增强家庭责任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二是依托婚姻家庭辅导(纠纷调解)室,聘请专业人员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和纠纷调解服务,在辅导工作中增加对于有婚姻矛盾的家庭中未成年人心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等相关内容;三是下发《离婚登记询问笔录》参考模版,增加对于子女抚养,未成人心理状况等相关问询内容,引导离婚当事人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上写明定期关爱陪伴未成年人,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具体条款。

(二)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一是加大志愿服务组织的扶持发展力度。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提供支持,持续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工作,依托社会组织法人库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定期公布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名单。截止2023年8月底,全市共有标识志愿服务组织306家,其中,市级组织41家,区级组织265家;二是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鼓励全市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民政事业单位、高校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和天津市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考试。目前,全市社会工作人才3.92万人,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证书的有1.59万人。努力借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更好地强化未成年人的心理保护工作。

(三)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委政法委等13部门联合开展天津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市已打造“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心理服务平台”,组建“专家团队-专业队伍-基层骨干三级服务团队”。继续深化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设,部署各区开展新增心灵驿站示范点建设,规范心灵驿站示范点位工作,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健康宣教等活动。目前,已有16个区建设完成29家示范点位。2023年各心灵驿站累计开展心理辅导4146人次。

(四)持续开展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项目。继续开展“一亩欣田”微信公众号心理健康科普知识推文发布,上半年新增推文24篇。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三进”讲座,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巡回讲座,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共组织讲座249场次,受益人群达2.27万人次。

(五)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支持对包括离婚重组、婚姻不合等家庭在内的相关未成年人实施关心和保护。2023年,市财政继续支持做好社区相关公益事业,下达各区补助资金3327.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开展婚姻家庭和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持续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和纠纷调解工作,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努力凝聚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完成好未成年人心理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预计进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开展以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为核心内容的地铁宣传,策划天津广播《打开心扉》主题节目12期,制作健教短视频20条用于发布和宣传。鼓励各区围绕婚姻案件中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以及心理等特点,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场所提供相关公益服务,发挥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基金会、社会组织、学校等各方力量作用,切实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23年9月22日   


工作人员: 周婧 联系电话: 23412040-8209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