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87号建议的答复

许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政局积极推进适宜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助力社区养老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保基本、兜底线的民政职能,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

一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为我市户籍符合条件60周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及部分优抚对象,以及部分80岁以上经济身体困难老年人,采取现金方式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评估后的轻度、中度、重度照料等级划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200元、400元、600元,通过发放补贴提高困难老年人养老支付能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自主化养老需求。

二是鼓励社区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2014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改革试点,采取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方式,吸引专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按照其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每年4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运营补贴,每个试点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市财政给予各区50%转移支付补助。目前全市已开展试点228个;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2018年出台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专项补助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房屋开办照料中心,缓解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创新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目前滨海新区和市内六区已开展试点。

在老旧社区加装电梯方面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201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的要求。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七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津住建房管〔2019〕50号),我市老旧社区住加装电梯有了政策依据。

二是推动试点先行。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2019年我市启动了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发函督办、召开推动会和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区落实试点任务。目前全市已开通运行电梯两部,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效应,其他项目正在积极推动中。

三是支持南开区开展电梯加装试点。两部已经运行的电梯均位于南开区学府街,为了做好加装电梯的试点工作,南开区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的南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以房管局为牵头单位,组织建委、财政、规划、市场监督、民政、行政审批、消防等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南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和《南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区财政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中安排了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此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多次召开协调会,对接居民意愿,沟通细节,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完成。

下一步措施

2019年10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在《方案》中明确了:

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编制无障碍发展规划,开展无障碍环境区、镇(乡)、村创建活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以上工作均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各年度指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与住建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区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充分调动民意,不断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新进展。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多呼吁和提建议!

2020年4月16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