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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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医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973”养老服务格局。

  (一)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了具有天津特色的“973”养老服务格局。一是健全法制保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用立法来推动、促进、规范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布局发展规划。先后颁布了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天津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老龄十三五规划等,科学规划引领天津养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注重政策引领。出台了一系列(56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涵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延伸社区服务、老年日间照料、托老所、老年配餐、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等具体政策。

  (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扶持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一是调整居家养老补贴方式。2017年,为保障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低保、低收入、高龄、失能和独生子女父母等7类老年人,按照轻、中、重度的照料等级,分别给予每月200、400和600元不等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目前共惠及4.4万人。同时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发放方式,由过去的指定企业服务,变为让老年人向服务市场自主选择购买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自主化养老需求。同时,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推动养老企业与社区、服务与需求、政策与市场对接,推广了10种服务模式,培养46家智能服务企业落地社区,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二是推动照料是心社会化运营。按照政府搭建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的思路,连续4年持续推动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鼓励养老机构、企业运营照料中心,并给予运营补贴、用工补贴和投保综合责任险等支持政策,保证了照料中心可持续发展。2018年又开放了社区养老设施的兴办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在老旧社区开办照料中心,运营优惠政策给予同等待遇。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社会力量开办并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给予每张床位0.6-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年每张床位1050-2250元不等的运营补贴,并将床位纳入综合责任险投保范围。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362家,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272家,占全市养老机构的75.1%,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0.1%。

  (三)全面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2016年市民政局、原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原市卫计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各自起草2个配套文件(《关于天津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原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制定《关于支持医养结合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58号)。

  一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继续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严格按照《天津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及签约服务工作标准、家床服务规范等工作制度要求,重点落实好老年人等7类重点人群家医签约服务,特别关注特困、孤老、高龄空巢、失能、离休老人、失独家庭等人群,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由家医团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推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随访和健康教育服务。强化家医签约履约,促进签约服务规范化,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依托基层医疗机构,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鼓励老年人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预约家庭医生就诊。积极推进家医工作室建设,优化签约服务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养护院、护理院等养老型医养结合机构,除享受一般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外,还利用中央下达的养老服务彩票公益金还给予相关改扩建资金支持,近两年补贴7家医养结合机构共350万元。目前,在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市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45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30家。

  三是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养老机构是老年人集中型养老、最需要医疗支持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机构积极争取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在卫健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市签约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291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率为95.6%。

  (四)加大养老服务用工扶持力度。2018年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服务业扶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23号),对在本市注册专门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择优进行政策扶持。对经营1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招用30人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家政服务企业,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本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对经营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招用50人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养老服务企业,除享受家政服务企业扶持政策外,给予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2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

  (五)探索开展智慧化手段与养老融合。市工信局会同我局出台了《天津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组织申报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旅泊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两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国家级试点示范单位。并配合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我市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4类产品和iHealth共同照护管理模式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我局积极推动智慧化手段与养老融合工作先行先试,在河东区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过程中,重点推动日照中心社会化运营与智能化服务。召开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展示推介会,推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模式、三网合一O2O社区服务模式、社区便利店服务模式、应急呼叫服务模式等多种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搭建企业与社区、服务与需求、政策与市场三个对接平台,推动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深入社区、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贵委员会的建议很好,切合实际。对我们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下一步打算:

  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近期,责成我局和25个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天津市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制定完善十项政策措施,这两个文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将会尽快出台。依据这两个文件,民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一是增加养老机构床位。到2021年,新增床位数1.4万张,总数达到8万张。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养老床位1440张。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社会资本举办或承包运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收住健康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100元,收住失能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300元。到2021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三是加强养老人才培训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提高养老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在职培训补贴标准。

  (二)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在全市开设“老人家食堂”,鼓励社会餐饮企业(社会组织)和专业送餐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二是提升日间照料服务。将照料中心打造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主要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推进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将照料中心打造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三是创新长期照护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推进长期照护保险保障制度,制定实施老年人照护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保障。

  (三)协助推动医养结合。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加快完善我市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进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入合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立社区站,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转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咨询、就医、转诊等便利服务。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员会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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