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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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75号提案的答复

  孙兆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空巢老人”营养膳食供给及相关营养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商务委、市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1年起通过政府扶持的方式,发展社区食堂或配餐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助餐服务。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社区助餐服务形式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如下:

  一是老年人助餐服务主要困难并非在于助餐点位缺少,而是在于送餐困难。2015年底,我市的助餐服务已经覆盖市内六区,其他区县至少覆盖50%以上。在2014年初,我市市内六区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导致大批老年配餐企业停业。部分配餐企业改成用电动两轮车送餐(载货量少且不安全),送餐用工成本更是逐年提高,对老年人助餐产生较大影响,许多社区食堂停止送餐服务。

  二是老年人购买力和意愿较低。2016年,我局开展了老年人服务需求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市老年人平均收入在3000以下占老年人口数的85.5%。伙食费支出平均为728元,占消费总支出的42.75%。另外,在对各区县养老调研中统计,城市老年人能接受的配餐价格绝大多数在8-10元/每餐,农村老年人能接受的配餐价格绝大多数在5元左右/每餐,每月300元左右。且老年人对配餐的要求较高,按照这种价格和要求配餐企业是很难赢利的。

  三是市场线上配餐服务发展迅速。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线上配餐、外卖服务发展极为迅速,许多老年人采用新的方式订餐,对传统老年配餐服务冲击较大。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改变老年助餐服务思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助餐服务。主要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照料中心的助餐作用。2014年开始,积极推进照料中心运营机制改革,实现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把配就送餐服务作为四个基本功能之首。目前,共推进了176个试点,市区财政按照每个照料中心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二是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选择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为附近社区开展入户养老服务,其中包括配餐和助餐服务。目前共有21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延伸服务。

  三是改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过去“补砖头”逐渐向“补人头”过渡,将补贴给由补企业改为补老人。2017年将我市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发放方式由“养老服务劵”变为现金,增加困难老年人可支配收入,满足老年人自主化、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向有效需求转换。

  四是给予助餐机构用工补贴。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从事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公司)配送餐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1名服务人员为20名老人送餐计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补贴。

  五是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1999年起,我市对年龄达到百岁的老年人发放营养补助费,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对80岁、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进行补助。目前,财政部门每年投入200余万元,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00元。

  六是支持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市商务委投入近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为包括社区食堂在内的供餐中心进行膳食配送。2017年支持天食康谊、月坛等中央厨房完成改造提升,产能和产品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今后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改变老年助餐服务思路,进一步探索推进老年人社区助餐服务。一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照料中心的助餐作用,依托照料中心为附近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缓解送餐难的问题。二是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企业进社区。通过政府搭桥,促进养老服务企业与社区对接,开展市场化助餐服务。三是继续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拟于今年与市财政局研究运营扶持政策。四是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改变。拟于今年与市财政局研究废止我市社区食堂补贴政策。五是市商务部门将继续支持推动大中型餐饮企业建设提升改造中央厨房,同时将积极培育引进“互联网+”家政服务机构,推动微厨房建设,实现养老服务、清洁服务、餐饮服务一体化。另外,还将继续推动移动厨房发展,为暂不具备社区食堂的社区提供配送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多呼吁和提建议!

  2018年6月5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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