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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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1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面履行执法职权,树立执法权威

(一)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执法。一是深入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组,与市委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由分管副市长出席、43个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的我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同步联合京冀两地开展执法协同、信息共享,共同筑牢社会组织领域政治安全坚实防线。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发放倡议书、明白纸,召开恳谈会、社管大讲堂,天津日报、部门两微一端等途径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针对政策了解少,社会危害性小,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通过普法及劝导能及时整改消除影响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劝散、引导登记、自行解散为主要处理措施。相继劝散天津自驾联盟、中经联盟等十余家非法社会组织。针对列入民政部重点打非整治之列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予以取缔。全年共排查、办结非法社会组织线索33件1件被民政部列为十大典型案例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中刊发。二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强化日常监管。市属社会团体和市属社会服务机构施行年度报告制度,让服务对象零跑路的同时,通过报告公示引入社会各方监督,增强监管效能。开展全市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通过审阅年度报告,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基金会及时进行约谈指导,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促进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对未按照规定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进行立案查处,年内立案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1件。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清理社会团体违规评选评奖、规范分支(代表)机构及财务管理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分别印发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的函》及实施方案、《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社会团体规范化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线上线下培训会议十余次,规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是扎实开展重点监管领域依法治理。先后印发《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广泛利用两微一网、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年内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对14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印发《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通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专项工作,对97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体检,规范社会组织财税行为。

(二)加强殡葬领域重点执法。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遗体处置工作的通知》,开展长期存放遗体问题专项清理,关停25家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医疗机构太平间。持续推进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肃清顽瘴痼疾,推动殡葬服务健康发展。积极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指导各区横向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联合对殡葬用品销售市场、群众反映的殡仪服务点位开展实地检查,并督导问题点位进行整改。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结合祭奠高峰期迷信用品销售较为集中的特点,联合市内六区和所属街道执法部门,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点位销售迷信用品、不文明祭扫行为进行专项巡查,在广大群众中普遍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禁止烧纸的工作要求,获得良好执法效果。

(三)全面履行执法职责,推动执法全覆盖在养老服务领域,指导各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守在院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底线,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福彩管理领域,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在慈善信托工作上,对天津信托和北方信托的信托管理进行了抽检;在区划边界管理上,开展区界联检制定《天津市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全市区级界线联合检查,增强了各区政府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边界意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

(四)积极推动京津冀三地民政执法协同发展。参加了河北省牵头组织的京津冀民政执法监察联席会暨民政执法培训班,全面总结、交流了三地在社会组织执法、殡葬执法、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执法成效与短板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具体的执法技巧与思路,不断深化京津冀三地执法协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规范执法

(一)持续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结合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要求,研究制定《天津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养老服务卷)》,从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决定、送达等程序上逐一列举具体文书式样并附带说明,指导各区规范执法。结合行政处罚法要求,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进行完善,形成了《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集体审议的条件和程序,对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持续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持续完善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印发了《天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组织架构、一单两库的制定与实施、检查工作要求等内容,重点明确了关于抽查公开、抽查比例和抽查结果信息推送的要求2021全年,共完成76个社会组织、5个福利机构、78个彩票销售站点、2个经营性公墓的抽检工作,相关抽检结果及时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向公众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大屏幕、张贴宣传画、印制明白纸、现场宣传等多形式抓好社会组织、殡葬、福彩、控烟领域和慈善法的普法宣传。参与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评选,总结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恳谈会、社管大讲堂等形式为社会组织、各区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讲解宣贯,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依法依规,依章程办事意识。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一)完善权责清单,明晰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结合部门编制调整,取消“撤销受胁迫婚姻”权、增加养老机构监督检查权、完善了相关职权法定依据等内容,通过完善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了执法责任,推动法规实施落地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26项执法职权中需要报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情形进行了列举。严格落实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管理规定,切实发挥平台监督作用,推动执法责任落实。年度内市民政局本级累计推送行政执法信息85,对13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进行了在线评查,对照评分要求,逐一提出了案卷评查意见。

、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培训,提高执法效能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执法大讲堂,加强执法流程梳理和案例讨论交流,互学互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将能力素质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筑牢执法队伍为民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思想意识;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配备,增强执法的科技支撑;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申领执法资格证民政专业法培训考试工作,提高新任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二)开展民政执法队伍整合。在市委编办的支持下,将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更名为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以市民政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相应划入殡葬、慈善、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福利彩票、行政区域界线等方面的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年度,市民政局在行政执法工作领域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执法投入不足、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深度不够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以执法力量整合为契机,加强执法力度,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细化制度设计,不断提升民政领域依法执法、为民执法、文明执法能力水平,以更权威、更有力、更生动的执法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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