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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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天津建设各项任务要求,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建设水平,天津市民政局拟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职责

(一)为市民政局起草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市民政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三)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四)参与市民政局重大项目洽谈,并就以市民政局名义或者市民政局所属单位名义对外订立的行政协议、民商事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行政听证等;

(六)按照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等;

(七)为市民政局其他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合同正式确定。

二、参聘条件要求

(一)对参聘律所的要求。在行政法、民商法、社会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严格遵守市民政局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指派律师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所在律所原因更换人员;住所地为天津或在天津设有常驻办事机构;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对服务团队负责人的要求。政治素质高,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严格遵守市民政局各项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热心民政事业,了解民政工作;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具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等从业经验。

(三)对指派律师的要求。政治素质高,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能够严格遵守市民政局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具备4年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入选政府法治智库者优先;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本人原因更换人员。

  如发现指派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可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

  三、参聘所需材料

(一)天津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律所申请表;

(二)律所简介、加盖公章的执业许可复印件;

(三)近三年工作业绩,特别是从事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和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绩;

(四)拟作为市民政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

(五)律所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及服务团队负责人、指派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的说明。

四、选聘工作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市民政局将综合考察律所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指派律师等情况,择优予以确定。必要时,可邀请候选律所代表进行现场竞聘陈述。

五、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律所于2022年1月2日前将竞聘材料一式10份邮寄至天津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研究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研究处。联系电话:23413050。

附:天津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律所申请表

  

  

                天津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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