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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领域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牵头起草形成了《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共30天。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zhujinfang@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西园南里55号,邮政编码:300061(请在信封或邮寄名称上标注“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朱金方;电话,881347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天津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2021年11月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规划原则:适度前瞻,满足需求;规范建设,节约用地;城乡统筹,方便群众;尊重传统,多元供给。

规划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天津城市定位要求,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三、规划设施体系

(一)本规划殡葬服务设施包括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公益性骨灰堂、回民公墓和殡仪服务站。

(二)市、区(市内六区除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分别编制;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回民公墓及其他市属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市级规划,公益性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辖区各类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各区规划。

四、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一)殡仪馆

规划殡仪馆共13处,其中现状保留7处、新建2处、迁建1处、改扩建3处;4处为市属殡仪馆、9处为区属殡仪馆;总占地面积约159.4公顷,年火化能力约12.7万具,能够满足规划期末人口火化量需要。

(二)经营性公墓

规划经营性公墓共15处,其中现状保留7处、新建1处、迁建1处、改扩建6处;2处为市属经营性公墓、13处为区属经营性公墓;总占地面积约395.1公顷。

按照《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除蓟州区新建1处经营性公墓以外,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

(三)公益性墓地

规划公益性墓地共23处,其中现状保留12处、新建4处、改扩建7处;4处为区级公益性墓地、19处为乡镇(街道)级公益性墓地;总用地面积约100.7公顷。

为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减少乡村地区设施散点,不再新增村级公益性墓地,现状保留村级公益性墓地不再进行改扩建。

(四)公益性骨灰堂

市级层面,将滨海新区1处乡镇(街道)级公益性骨灰堂提升为市级公益性骨灰堂,在天津憩园新建1处市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

各涉农区应根据本区实际,统筹规划建设区级、乡镇(街道)级公益性骨灰堂,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总量采取独立建设、与相邻乡镇(街道)联建等方式,原则上不再新增村级公益性骨灰堂。

(五)回民公墓

规划回民公墓共15处,其中现状保留9处、新建5处、改扩建1处;2处为市级回民公墓、6处为区级回民公墓、3处为乡镇(街道)级回民公墓、4处为现状保留村级回民公墓;总用地面积约89.6公顷。

不再新增村级回民公墓,现状保留村级回民公墓不再进行改扩建。

(六)殡仪服务站

市级层面,规划市属殡仪服务站共3处,1处为现状保留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位于红桥区北辛道;2处为新增市级殡仪服务站,1处位于蓟州区殡仪馆东侧,1处位于红桥区西青道北侧。

市内六区主要通过市级殡仪服务站和市属殡仪馆增设相应功能建筑来满足市民殡葬需求。原则上涉农区至少建设1处区级殡仪服务站;各涉农区应根据本区实际,统筹规划建设区级、乡镇(街道)级殡仪服务站。具备悼念、守灵等功能的市、区级殡仪服务设施已覆盖的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再新增乡镇(街道)级殡仪服务站。

(七)预留发展空间

在西青区预留1处市级殡葬服务设施预留用地,面积约7.8公顷;在北辰区双街镇预留1处区级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2公顷。

六、设施建设标准

(一)殡仪馆

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设计,并依托殡仪馆配建提供集中守灵的殡仪服务功能建筑。

(二)公墓

设施类别

穴占地

(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

设施总规模

经营性公墓

1平方米

——

公益性墓地

0.8平方米

区级不超过33.5公顷

乡镇(街道)级不超过3.5公顷

村级不超过0.7公顷

回民公墓

人墓4平方米

双人墓6平方米

——

(三)公益性骨灰堂

设施类别

格均占地

(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

格均建筑面积(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

公益性骨灰堂

0.33平方米

0.25平方米

七、近期建设规划

(一)加快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

整合殡葬服务资源,优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益性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实施市属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和市第一回民公墓扩建工程,新建市级公益性骨灰堂,加强涉农区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二)深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推进文明祭扫,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殡葬活动,深入推进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

附图:

(一)殡仪馆规划布局图

(二)经营性公墓规划布局图

(三)公益性墓地规划布局图

(四)回民公墓规划布局图

(五)市级殡仪服务站规划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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