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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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2021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计划

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民政局结合《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清单》,特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天津市民政局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检查方式: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管理对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方式。

四、检查对象基数:以2020年底管理对象数据作为年度管理对象基数。

五、检查比例:严格按照本计划第二款中所列明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双随机抽查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开展。

六、检查时间:2021年9月27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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