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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金会参加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视频会议
2022-06-09 11:01

6月8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天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民政局为进一步动员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事业,组织全市108家基金会负责人在天津分会场以视频方式或线上视频方式参会。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丽红,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副主任(副局长)陈汝军、天津市合作交流办二级巡视员杨毅东出席分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以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宏伟事业,建功新时代、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领社会组织投身到乡村振兴中来。

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不同于市场组织,要立足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和《国家乡村振兴局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好作用,多做出贡献;二是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发挥好作用、多做出贡献。

社会组织要增强主体责任,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定期开展评估、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搭建好桥梁和对接平台,推动帮扶工作靶向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二是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登记,发挥好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做好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帮扶县的工作合力,保障社会组织帮扶项目及时落地、顺利实施。

会后,基金会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本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回去后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优势与资源,主动担当作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积极承接乡村振兴项目,以实干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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