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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024-03-05 14:30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民政系统扎实做好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通知》指出,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此次修改慈善法,着重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强化领导监督,回应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设应急慈善专章,规范个人求助行为,对更好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功能,进一步激发慈善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新修改的慈善法将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突出关键少数,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作用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作为党委(党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将慈善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对慈善法修改内容的梳理和学习,组织专家解读新修改的慈善法,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和深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利用多渠道对新修改的慈善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

《通知》明确,新修改的慈善法全面有效实施,需要配套性规定加以细化。民政部将认真对照新修改的慈善法,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相一致,不断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地方民政部门要推动修订与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积极结合本地慈善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推动制定配套的落实政策和实施细则。各级民政部门要推动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激发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严格执法。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放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大局中理解把握、谋划实施。要将其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以“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确保各项部署任务有力有效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制订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计划、方案,突出重点任务,明确目标原则、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将普法贯穿立法执法中,形成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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