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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西区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2022-06-22 13:35

各街道、区属社会组织:

为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和承接政府购买能力,河西区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工作,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征集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面向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特殊病患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群体提供的生活照料、公共安全与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医疗救护、康复护理、扶贫救助、就业培训、公共法律等社会服务。重点支持服务对象为城乡空巢、独居、高龄、失能、失独、特困等类型弱势老人,重度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以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存在实际困难等的公益服务项目。

(二)社工服务类。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矛盾调处、 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人才培训、项目评估及督导、社区骨干力量培养、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服务。重点支持服务对象为“一老一小”的专业社工机构深入开展的社工服务项目。

(三)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托某一个或多个社区开展的为社区居民直接提供的法律援助、社区安全、社区治理、公共卫生、特殊群体照料、健康教育、社区困境儿童照看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重点支持针对全市散居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的人际调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公益服务项目。

(四)社会组织扶持发展类。以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能力提升为目标,为社会组织提供的孵化培育、教育培训、咨询评价等公益服务项目。重点支持发展“低龄照顾高龄”老年人自助互助组织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五)志愿服务与其他符合政策支持社区公益类。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注册及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志愿者激励与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公益创投组织实施、社区公共服务空间托管、社区服务信息收集与分析、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等公益服务项目。

项目不资助与现行政策补助范围重复,社会组织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研究类活动,以及讲课、图书赠送等受益对象宽泛的项目。

二、项目设计要求

1.创新性:项目设计思想、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形式都要具有创新性。

2.可推广性:项目设计要具有普遍实施意义,能有效的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项目实施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广泛推广。

3.可操作性:项目服务对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具有清晰的计划和可量化的目标,有合理的预算和成本效益。项目实施后,要能有效的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受益群体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4.可持续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内在链接和意义,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5.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团队配置合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三、项目标准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10万元,如有优秀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后可提高资助金额,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予以调整。

四、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分为登记类社会组织和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两类。

(一)登记类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已在河西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上一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具有合规且独立的银行账号和专业财务人员;

4.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5.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应确保专职工作人员中有1人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6.具有3A以上评估等级和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经验、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二)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已在街道进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2.具有较为稳定的项目执行团队和志愿者团队;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天津市河西区辖区内,项目周期为4个月。

2.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撬动社会其他资金的投入。

3.一个社会组织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同一个项目禁止多头申报。

4.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需要依托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会申报。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要做好项目申报、承接和实施等各项指导工作,建立一个项目运作和管理组织架构,制定详细的任务分工、资金管理和监督方案。

5.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及立项资格。

6.本次活动将严格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9)11号、《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21〕30号、《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财务管理指引(2019版)》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可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天津市社会组织网(http://www.tjstj.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并发至电子邮箱hxqshswk@tj.gov.cn。其中,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须由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择优选取,统一报送至上述电子邮箱,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下午17: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28304081

附件:河西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河西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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